教科研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15 点击数:

 

各二级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文件要求,教科研部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目标导向,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着力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推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51月1日后出生)。同时,根据《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研及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辽生态职院院发〔2019〕29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者不能主持申报此次课题:

(1)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者,3年内不得主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研究期内凡出现验收不合格、被通报、被撤项、无故延期结题及私自无故终止课题研究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限制课题主持人再次主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其中限制年限分别为国家级5年、省(部)级3年、市(厅)级及院级2年。

(3)未达到结题最低标准者,1年内不得主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4)同一人同时主持的在研教科研课题总数达到4项者;

(5)同一人同时参与在研教科研课题达到4项者;

(6)主持同一立项单位在研课题1项者,在研究期内不得再申报该机构课题;

(7)主持人用于课题研究的时间每年不能保证3个月以上的;或申请人申报课题时不在学院,且不能在6个月内回学院工作的;

(8)未按教科研部要求归档或课题材料归档不完善者,当年不得主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已承担市哲社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组成员限于10人以内(含课题负责人)。

4.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按照《选题指南》的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请在申报书“项目类别”处相应标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可以申报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在“项目类别”处只须标注青年项目。

2.《选题指南》发布的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依据某个选题方向,并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等,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四、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和专著两类,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研究期限:从《立项协议书》签署之日算起,论文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年。立项课题延期半年以上仍未完成或研究成果二次鉴定未能通过,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退回已拨付课题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哲社规划项目。

3.结项要求: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课题须在学术刊物发表成果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在学术刊物发表成果论文2篇以上(含2篇),发表的论文内容须与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成果论文;(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公开出版的专著须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3)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在显著位置注明“××××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规划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

4.免于鉴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

1)课题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

2)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3)课题立项后,同一研究方向获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

4)结项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五、评审与资助

1.市哲社学术办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

2.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后,立项课题名单在沈阳社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签署《立项协议书》。

3.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予以资助。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一般资助10-15万元。课题负责人签署《立项协议书》后,课题经费由市哲社规划办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六、材料报送

1.此次申报材料将不通过二级院(部)统一汇总报送,由主持人个人报送至教科研部。请各主持人于2020年4月16日前将《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教科研部邮箱,请以“姓名+市哲社课题”命名。

2.各课题主持人先不用打印和邮寄纸质档材料,教科研部将对主持人申报资格和课题内容进行审核和查重,之后会与主持人沟通纸质材料邮寄事宜。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岩,15040118891,665

丛圆圆,13654020273,710427

邮箱:lnstjkyb@126.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附件:1.《选题指南》

2.《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汇总表》

 

                             教科研部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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