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院内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院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 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 [2020]3 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 年度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学院着力组织申报、重点研究以及力争以研促教、以研促改的高水平课题,是辽宁省高校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的教科研成果,为此,各二级院(部)、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做到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教科研部负责课题申报的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报送,各二级院(部)及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初期审查、质量把关指导等基础性工作。
2.加强审核指导,保证申报质量。本年度国家规划课题仍然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各校申报课题进行审核筛选,限额申报。为保证我院申报数量质量,各院(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动员本部门有资格、有能力、有经验的教师和人员踊跃参与课题申报,建议各二级院(部)最好采取团队形式申报,并做好选题、论证、申报材料撰写等系列工作,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教科研部将组织有关人员或学术委专家对课题质量进行总体审核把关和咨询指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择优上报、宁缺毋滥。
3.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确保参研人员健康安全。各二级院(部)、各相关部门、全体参研课题组和研究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刘占军书记、王忠彬院长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合理有序开展好教科研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教科研请假手续和网上咨询服务的补充通知》等具体要求,在申报组织工作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
二、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将初审合格汇总后的材料统一上报教科研部。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 书》一式 7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6 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 3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2份),《活页》6 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部门公章的《2020 年度国家重大招标 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2020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 它类别)申报汇总表》各1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教科研部指定邮lnstjky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 年全国规划课题申报+报送部门名称”。教科研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教科研部,南校区综合楼南办公区108室。因特殊时期,材料报送前请进行必要消毒处理;北校区各院(部)不必单独前往南校区报送材料,具体报送方式请等候教科研部通知即可。
课题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3 月25 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3月24—25日两天集中报送,其他时间不受理。
联系人:徐岩,15040118891,665;丛圆圆,13654020273,710427
(办公室电话:024—89111838)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教科研部联系。
附件:上级通知及各申报表单压缩包
教科研部
2020年2月14日